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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保险出新规 伤亡赔偿有望突破15万元

.2012-11-21 .作者:科易网 .编辑:
导语:

摘要:铁路保险出新规: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款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我们现在买的每张火车票里,其实是含有保险的。旅客上火车前,车站检票人员都要在火车票上用特制的剪子剪一个小口,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剪口不仅是铁路部门检查旅客乘车的凭据,也意味着铁路对旅客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实行强制性保险的开始。而近日,中国政府网已公布了国务院第628号令,要求明年元旦起废除《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旅客强制保险条例》),这意味着旅客今后买票不会再被强制收取票价2%的保费,且发生意外伤害后的赔付金额将突破目前15万元的上限。

  多数人不知火车票中含保险费

  "火车票里还包含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真的不知道啊!"当听说已实施了61年的《旅客强制保险条例》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南昌市民赵先生有些吃惊:"尽管我经常乘火车出差,但在买火车票时从来没有被告知过买了保险。"在接受采访的10位市民中,记者发现8人完全属于"被购买"了铁路强制保险,其余两人表示听说过,但不清楚具体的保险费有多少。

  南昌至北京直达车票价或降6元

  据悉,《旅客强制保险条例》制定于1951年,1992年修订,条例规定每个购买了火车票的旅客都被强制交纳票价2%的保费,理赔时却只能拿到封顶两万元的保险赔偿。这一规定被学界和乘客质疑多年而一直实施。我国《保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但《旅客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铁路旅客均应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与现行的《保险法》冲突。多位学者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废止这一条例。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第628号令,明确从2013年1月1日起废止《旅客强制保险条例》。也就是说,明年元旦起该条例取消后,旅客乘火车就不用再支付这笔包含在火车票价内的占票价2%的保险费。以南昌至北京直达车为例,其硬卧下铺票价为319元,其中就包含了6.38元的保险费用,明年元旦后这笔钱或许不用再被强制收取。

  人身伤亡赔偿上限将突破15万元

  科易网小编还注意到,国务院第628号令同时还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款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删去这一条文,意味着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是现在的上限15万元,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上限也不再只有2000元。但并没有透露具体调整方案。

  旅客希望保险价不要一刀切

  铁路强制险取消后,乘坐火车的旅客该如何保障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呢?据业内人士介绍,今后,铁路部门也可能会效仿民航和公路的做法,让旅客自愿购买保险。 "届时,旅客在车站、代售点或通过网购等形式买票时,可能会有提示信息询问是否要额外购买保险,旅客可自由选择是否购买。 "

  一些保险公司也透露,铁路强制险取消后,商业保险公司肯定会及时跟上,开发出相关的铁路意外险品种,就像目前的航空意外险一样。

  但不少网友提出,铁路票价由于路程和席别的差异,有的仅售几元钱(如临客上海-苏州的硬座,售7元),有的要上千元(如京沪高铁商务座为1750元),铁路意外保险如果也像民航(20元)、公路(3元)一样实行一刀切的价格,将不利于旅客选择购买。建议保险公司根据路程远近,开发不同的保险品种;或是仿效铁道部原先的做法,按照车票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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